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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HR学法丨上下班途中崴脚属于工伤吗--杜星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9-1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某星期五下午6点半,小朱下班后异常兴奋,蹦蹦跳跳准备下班,结果因未踩稳楼梯滑倒,扭伤脚踝。

      小朱听说上下班途中受伤也能认定工伤,故想让单位配合申请工伤,但单位的法务告知其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小朱认为单位不想承担责任,故咨询律师……

[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与一般人的理解存在偏差,并非上下班途中所有的损伤都能认定为工伤,而是附带一些条件,如“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等等。

       故本案中小朱因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伤害,不宜认定为工伤。更进一步说,仅扭伤脚踝,即使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也很难评定伤残等级,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