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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规定:楼上暖气漏水楼下该找谁赔偿呢?--王凯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1-3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楼上小牛家的暖气漏水导致楼下小李家屋内装修及家具被水浸泡损毁。小李找到小牛索赔,但小牛却告知小李,家里暖气漏水的事儿,他在几天前就已经向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报修过,但上述两公司始终为派人来维修。现在暖气漏水把小李的房子给泡了,这个损失不应该找他,应该去找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

小李觉得很郁闷,明明小牛家的暖气漏水,怎么去找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索赔呢?

无奈之下小李将小牛、物业公司、供暖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损失,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判决由供暖公司独自赔偿小李家的损失。法院为什么会这么这样判决呢?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本案中,小牛发现暖气漏水时已经向供暖公司及物业公司报修,而维修、保养供暖设施是供暖公司的责任,因为供暖公司没有履行自身最终职责导致小李家损害后果的发生,因此供暖公司应当对小李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小牛及物业公司对于小李家损害结果的发生并无过错,因此无需向小李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