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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式教你计算,老人用于折抵房款的工龄值多少钱!--杜星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1-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60年代张大爷和李大妈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子女,80年代李大妈去世,1990年张大爷的单位为改善住房条件,可用工龄折抵房款,故张大爷用自己和李大妈的工龄折抵了一部分房款,又补了6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

      现张大爷想将房屋留给自己的小孙子,但女儿表示房屋用了母亲(李大妈)的工龄,应该有母亲的份额,张大爷不认可,认为自己的单位、自己名下的房屋且自己出资购买,应该有处分权。
 
【律师解析】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有了指导性的意见,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

       故在本案中,既然房屋使用了李大妈的工龄,则该工龄对应的财产价值就应该属于李大妈,但工龄是抽象的,将抽象的工龄折算成具体的价值亦有相应的参考公式,即:

       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