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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规定:遗产该继承多少与赡养老人有关,但也不必然!--魏鹏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1-2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张女士与王先生相继去世,留下一套房产,膝下四个子女,生前跟随老大生活,老二、老三平时也时常去看望老人,老四从来不去探望与老人生前相隙,老人死后老大、老二、老三将老四告上法庭,要求老大多分遗产,老四少分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四个子女平分遗产。

律师评论:
       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3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是我们注意到法律规定的是“可以”而并非“应当”,所以这就给了法官很强的自由裁量权,有些法官认为扶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不会因为生前多照顾了老人而必然多分遗产,本案就自由裁量没有因此而多分老人的遗产。

       再次,同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3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而此条规定的虽然是“应当”,但是在实际诉讼中往往其他继承人举证困难,一旦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当庭陈述自己尽了某些抚养义务,其他人要去反驳很困难,一是知道内情的案外人一般不愿意出庭作证,二是即使有人出庭作证其证言也具有片面性,毕竟证人不可能时刻盯着他人的家务事,也不能在每个时间段都了解内情,比如证人是被继承人的邻居,证明从没见到过某位被继承人,但是证人见不到不代表其他人没有去过,由此该案判决四个子女平分遗产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