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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规定:员工被无故辞退,拿完补偿金,别忘还有个2倍赔偿--杜星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3-1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老王入职某单位5个月,月薪1万元,后无故被单位辞退,一怒之下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老王依稀记得之前看过网上规定,向单位要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不超过半年,可以要半个月工资,故老王向单位主张5000元,仲裁亦支持了其请求。

【律师分析】

其实,老王未全面解读法律,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事由和主张赔偿金的事由不同,本案中,老王是无故被单位辞退,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单位是要有惩罚性的赔偿,依据的法条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2

 

而经济补偿才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种方式支付。本案中,老王可以主张半个月工资的2倍,即1个月工资,而对于仲裁委来讲,虽有法律规定,亦不能超请求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