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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再婚家庭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杜星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3-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老王和阿花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但老王与前妻离婚时,法院判决2个儿子归老王抚养,一家四口共同生活了20多年。

阿花去世后数年,老王亦过世,2个儿子面临对老王名下一套房屋的继承问题……

[律师分析]

1.如果该房屋是老王与阿花结婚前,老王的个人财产。

阿花再婚前若有子女,属于老王的继子女。如果跟老王共同生活,有抚养关系,则享有老王名下房屋的继承权,若阿花与前夫离婚时,孩子归前夫抚养,与老王之间并无抚养关系,则无权继承老王的房屋。

2.如果该房屋时老王与阿花结婚后的共同财产。

阿花再婚前若有子女,必然享受继承权,该权利来源于阿花对房屋享有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