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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老人去世的继承案件中,抚恤金可以要求一并分割吗?--杜星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5-0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老王2017年突发疾病去世,因其母亲尚在世,故对于老王的遗产,老王母亲与老王爱人、子女均系第一顺位继承人,单位有一笔抚恤金欲发放给老王亲属,但因老王母亲想私自领取,单位考虑到其爱人子女的情况,暂未发放,因此老王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抚恤金。

【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诸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一般均认为系对死者家属经济上的补偿和精神上的抚慰,不属于遗产范围,有些法院之前都不会在继承案件中处理。

但去年生效的《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指出:继承案件中,如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近亲属均作为当事人参加案件审理,并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分割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上述财产的分割。

所以北京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还是倾向于一并处理,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