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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写明还款期,债权人是否可以提前起诉?--徐晓峰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5-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一种情况,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款说明,说明中除列明欠款金额外,还写明还款计划,那么作为债权人来说是否可以提前起诉主张权利,而不用等到账期结束再起诉呢?

一、欠款说明可以证明债务存在

欠款说明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务,且可确定欠债金额,因此对于债权人而言,对于债务直接发生的举证责任减轻,也就就是说,债权人用欠款说明,加上适当的证明债权发生的证据,即可证明欠款的事实。

二、账期是否有效主要看双方是否达成合意

欠款说明上约定的账期,不一定就一定约束债权人,具体要看双方是否就账期达成合意。通常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达成合意:欠款说明中明确说明双方同意按账期支付欠款;双方沟通记录中明确说明双方同意按账期支付欠款。对于债权人仅在欠款说明上签字,笔者认为并不能证明形成了对账期的合意,债权人可提前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