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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后,发现对方还有一套房产离婚时没分,还能要求分割吗?--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0-1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前段时间,一位姓方的女士找到事务所咨询,她三年前协议离婚,当时已经就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是最近她发现前夫名下有一套房子,应该是前夫离婚之前买的,此前她一点儿都不知道。因为距离他们离婚已经过了三年,如果这套房子是他们离婚前买的,那还能分割吗?

律师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处置的,在离婚后也可以通过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再次进行分割。对于这套房子,方女士的前夫在离婚时有所隐瞒,可以认为是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方女士可以要求多分。

关于时间的问题,方女士是最近才发现这套房子的存在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方女士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