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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劳动法》规定:员工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吗?--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0-2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祥云厂前段时间有个员工出了事,在加班时,突发了心脏病,虽然其他一起加班的员工立即打了急救电话送了医院,还有个具有急救证的员工当时就给他作心肺复苏,遗憾的是最后也没能救回他的生命。

事后,厂里帮助家属为员工办理了后事,厂里领导也到员工家里慰问了家属并送了一定的慰问金。近日,家属提出这个员工的死亡是不是属于工伤,应不应该按照工伤处理,给予补偿?

律师分析:

一般我们所说的工伤,都是在工作时受到伤害,即因为工作而受伤,是为工伤。但是,在工作时因为自己身体原因发生疾病算不算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反之,如果突发疾病没有死亡或者在经抢救在48小时内没有死亡的,即便这个疾病是在工作时突发的,也不属于工伤。祥云厂的这个员工是在厂里加班时突发的疾病,而且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认定的工作岗位要求;虽然加班时间不是厂里规定的正常时间,加班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故也符合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祥云厂已经为这个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应该在事发后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劳动局或者人社局的工伤科)申报工伤(工亡)认定,再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