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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学法丨法律上的票据丧失如何处理?--王旭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5-1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据丧失,是指持票人或票据权利人丧失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的情形既包括票据被物理损坏,也包括票据脱离持票人占有。

那么,遇到票据丧失该如何救济呢?

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形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通知后决定暂停支付,从而防止他人取得票据金额的措施。但挂失止付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付款人无法确定申请人是否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或者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逾期无

人申报的,法院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一种程序。挂失止付并非公示催告的前置程序,同时,如果有利害关系人前来申报权利,法院并不会在该程序中进行审理,而是裁定终结程序,申请人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

票据权利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通过提起普通民事诉讼来主张权利。根据《票据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七条,失票人为行使票据所有权,向非法持有票据人请求返还票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