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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几点建议--徐菁菁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6-0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并不复杂,但因此产生的纠纷却很多,也很琐碎。在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就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会较大程度的减少纠纷的发生。

1、签订房屋合同前,作为承租方须审查出租方主体资格,包括是否取得产权证书。出租方非产权人时,则要审查是否有产权人的授权以及房屋是否可以进行转租。

2、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房屋坐落位置、承租房间的建筑面积、附属设施予以明确,作为出租方最好对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确,防止承租人不按规定使用房屋。

3、就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当予以明确,涉及免租期的,应当约定清楚,以避免就租金的支付产生争议,另外,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4、明确约定租金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租金支付可以按照固定租金和逐年递增的方式。租金的支付又细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等,注意约定清楚每个阶段租金具体的支付时间。

5、租赁房屋在交付过程中,需要结清各自负担的费用,例如,水、电、燃气、物业服务等费用,就交付房屋的过程进行书面的确认。

6、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约定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返还。

7、承租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屋,如果涉及到办理相关资质、证照的,双方还应当就此明确应提供的文件或配合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