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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案件一审结束后,想要增加诉讼请求怎么办?--牛雨师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1-2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金先生因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李女士要求支付租金。一审法院判决金先生胜诉;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金先生想起合同中还约定了违约金,故想要在二审中一并向李女士主张。

律师分析:

本案中,金先生没有在一审中提出关于违约金的诉求,那么他能否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如果李女士不同意在就违约金事宜进行调解,金先生就只能另行起诉了。

不过,也有一种特殊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处理”,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也就是说,如果二审发回重审,金先生可以在发回之后的一审程序中增加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诉讼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诉讼请求并非可以随时增加。因此在起诉前最好向专业律师咨询清楚,全面了解自身的权利范围,以免遗漏诉讼请求,徒增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