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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是“背锅侠”,公司规章制度不合理,辞退员工需担责--李彦军律师
发布时间: 2017-12-1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某服装公司设有多家分店。为了提高店员的责任心,加强管理,减少各店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损耗,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如店铺货物损耗超过一定标准的,公司将解除与店长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店长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近日,公司在例行盘点时发现,某店铺的货物损耗超过了公司规定的标准,欲辞退该店长,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在实施前述操作前,公司向律师咨询上述方式的合法性。

【律师分析】
       律师经过详细了解后发现,上述纠纷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虽然店铺货物发生了损耗,但是损耗可能是由于进库、出库、结账、顾客偷盗等原因产生,这属于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在对该店铺的损耗没有确认具体原因时,直接将其归咎于店长的过错,缺乏依据和合理性。

      其次,虽然员工手册规定店铺货物损耗超过一定标准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店长的劳动合同,但是根据上述分析,在员工没有过错时,如公司强行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合理,更不能以此要求员工赔偿全部损失。

      因此,本案中,公司不宜适用员工手册直接辞退该员工,更不能因此要求员工赔偿全部损失。否则是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使员工成为“背锅侠”,有违公平原则,公司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面临相应的法律分险。

处理方案
综上分析,律师建议公司对货物损耗原因和环节进行核查,确认原因和责任主体后,按照以下方式采取相应的措施:

1、如果查明该店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货物,则该店长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如果该店长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公司可以适用规章制度辞退该员工,但不能要求该店长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该店长尽到了管理责任,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即使存在货物损耗,公司也不宜以此为由辞退该员工,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