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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一经销售不退不换”,是不是商家说了算?--程元第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3-1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阿程(女)是一名普通白领,长相相当标致、眉眼俏丽,一直以来对自己的颜值相当自信。随着时间流逝,工作变得繁重,家庭压力变大,阿程的皮肤变得不像几年前那样好……

一个周末,阿程独自逛街途中,被一名声音甜美的女孩拦住,女孩非常热情的说有小礼品相赠,赠送了礼物女孩又将阿程带到旁边一美容院,介绍美容产品,并把399元的美容卡塞给阿程,称:凭此卡可以做一次免费美容,还可以接受专业美容师给皮肤做一次全面的检测。在女孩热情攻势下,阿程糊里糊涂填写了美容院的“会员信息”,并办理了一张年卡,花费了8800元。

商品“一经销售不退不换”,是不是商家说了算?

 

阿程当时感觉挺满意,但回到家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感觉自己被忽悠了。翻出美容卡仔细一看,背面赫然写着“本美容卡一旦售出,不退不换”,并盖有美容院钢印。

那么,这样的商品真的就能不退不换吗?

商品“一经销售不退不换”,是不是商家说了算?

【律师观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1号令《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第三款,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美容院的在会员卡上标注“不退不换”的行为,已构成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第51号令的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阿程可以去当地工商局投诉反映,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