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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名下的北京车牌可否由11岁儿子继承?--许迪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8-0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共同生活在北京的孙女士与丈夫林先生于2014年协议离婚。二人唯一的儿子,11岁的小林随父亲生活。登记在林先生名下的奥迪汽车(该车牌指标也是林先生的名字)归林先生所有,同时林先生补偿给孙女士80万元现金。

2018年3月,林先生因病去世,就林先生遗留下的这辆奥迪汽车及其指标的继承问题,孙女士不禁产生疑问其子小林是否可以继承该车?如果可以继承,该车指标是否也可自动过户到小林名下?

【律师解答】

首先,该车可以由小林继承。

本案中,孙女士和林先生虽已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婚生子小林是林先生的合法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其去世后可以被合法继承。

因此,对于林先生的这辆奥迪汽车,小林享有继承权。

其次,就车牌指标的继承问题,要知道车牌本身并不是财产,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根据目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车主在去世后继承人无需取得购车指标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但这里要注意的是,该规定指的是汽车,车牌须随汽车一起被继承,继承人所继承的不是车牌指标本身而是汽车这个财产,即继承者获得的是汽车以及与之附随的车牌指标。

因此,就车牌指标本身是不能单独被继承的,而是应和汽车一起被继承才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