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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表帮您分清著作权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建议收藏)--李彦军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3-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以下统称为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职务作品中又有普通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前述三种作品类型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它们一起与非职务作品构成了全部的作品类型。这四种作品类型之间有何区别,又如何区分呢?本文通过表格的方式对前述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作品类型 创作者 创作意志 责任主体 权利归属 区分要点
法人作品 不限 法人意志 法人 全部著作权归法人所有 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由法人承担责任完成的作品
普通职务作品 职员 个人意志 个人 1、作者享有
2、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3、单位在2年内有独占使用权
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而创作的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 职员 个人意志 法人 1、法人享有
2、作者有署名权
3、法人可以给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特指工程设计图等4种作品
2、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为职务作品
非职务作品 职员 个人意志 个人 全部著作权归作者享有 除前述三项特殊类型以外,均为非职务作品
   
      上述表格是对四种类型作品的概括总结。虽然法律对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进行了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准确区分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仍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可以结合上述几个要点进行区分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