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公司

说公司
2019学法丨为朋友提供客户信息,也可能构成犯罪!--许迪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4-0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孙倩(化名)和赵广(化名)是一对好朋友,两人都从事销售工作。一日,赵广请孙倩吃饭,席间表示:“目前客户资源稀少,总找不到合适的客源,怎么办?”作为好朋友,孙倩想朋友之所想,用自己的私人邮箱给赵广邮箱发了一封邮件,邮件里有5万余条客源信息,且没向赵广收取一分钱。

过了几日,警察找到孙倩,孙倩不知所措,我只是给朋友帮了个忙啊,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律师分析】

本案中,孙倩的行为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并获利的行为,当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没有获利的“提供”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孙倩给朋友帮忙的想法当然无可厚非,但应该在合法前提下。如此的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千万不可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