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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会就此终结吗?--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6-0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回顾:
       某90后男子因利用伪基站发短信的行为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一个月之后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该男子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是否还会有被判刑的风险?

律师观点:
       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刑事犯罪,公检法机关可以在各自的办案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大。

      但是,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已经终结,也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最终不能判实刑、不能坐牢。因为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案件就不能私了。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案件还会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还会由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开庭情况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判处刑罚。

      所以,被取保候审后,不能高枕无忧,应及时委托刑事律师介入。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了解案情,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阅卷,对证据情况有个全面的把握;
二、律师能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及时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沟通;
三、律师能积极促成与被害人调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量刑时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