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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提交证据,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行不行?--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3-0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原、被告双方对薄公堂,要想让法院采纳和支持自己的请求和主张,举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有效,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被法院采纳,是一门重要的学问。

 

法庭提交的证据需要满足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一、证据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所提交的证据与客观事实是相符的,不存在虚假的情况。如果所提交的证据与真实发生的事实相矛盾,或者就是人为故意制作的与真实事实矛盾的假证据,那么就会因为不符合“真实性”而被法院拒绝采纳。

二、证据的合法性

合法性指的是证据的形式合法、取得方式合法。形式合法指的是证据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证据要当庭出示原件,例如证人证言必须证人亲自到庭等。取得方式合法指的是证据取得必须用合法的方式。如在私密空间安装摄像头所取得的视听资料,就会因为侵犯他人隐私的不合法而不满足证据的合法性。

 

三、证据的关联性

关联性指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代证事实。一方提交证据,提交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证据证明一定的事实,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代证的事实,提交也就失去了法律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