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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子买房,儿媳能分去一半吗?--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12-2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王大爷想在大兴区给儿子买一套价值大概400万左右的婚房,但是旋即担心起来,怕儿子结婚后一旦婚姻有变数,自己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积蓄买的房会不会被儿媳分去一半。两人思来想去,也没想出个降低风险的办法。

      现在就给儿子买这套房吧,儿子结婚后这房子他们两个人住,万一离婚了,会不会也有儿媳妇的份?房子的一半就没了;等到儿子结婚后再买吧,这房子终归还是儿子儿媳两人的财产,也避免不了风险。无奈,他只好求助律师,询问自己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分析】
       实际上,王大爷的问题很具有代表性,很多老年人在给儿女买房时都有这样的顾虑,加上对法律的不了解,更加没有安全感。在现实中,也确实有给儿女买房后儿女离婚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况。本文就从法律的视角讲解一下如何防止如此情况的发生。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

      首先,在孩子结婚前买房,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孩子一人名下,则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财产,就算离婚,对方也无权分割;

      其次,孩子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将房产登记在孩子一人的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则离婚时,法官会认定此房是父母只对自己孩子一方的赠与,也只属于孩子自己。

      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结婚后财产就能混同,除非经过在房屋上加名等合法手续将房产赠与对方,否则婚前的房产或一方父母单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房子仍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非共同财产。因此,给孩子买的房,必然会被儿媳或女婿分去一半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各位父母们在给孩子买房时,势必要了解法律的规定,安全交易,规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