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法律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法律事

说法律事
买房防坑手册--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7-0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现在的房价久高不下,用一辈子的积蓄买一套房或者贷款几十上百万乃至几百万买房子,如果自己重金买到的房子还有问题那就欲哭无泪了,下面就讲讲一些买房可能遇到的糟心问题如何预防。

一、入学问题:
       房间过高的今天可能除了有刚需的人少有人购买,而孩子上学就是一部分刚需者最关注的问题。

      例如在北京海淀、西城等部分区县采取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一名适龄儿童入学的规定(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子女除外)。对于很多在北京买房的人来说北京优质的教育资源可能是他们最看重的一点,然而一旦购买的房屋6年内已经有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那么可能会耽误自己的孩子上学。

      所以在购房时应该在合同补充条款处约定房屋用途为孩子上学,需保证孩子可以正常入学,对入学影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

2、户口问题:
       自己家买的二手房户口上有个外人,糟不糟心、难不难受?这种现象其实时有发生,因为随着房市的一路走高,一套房子可能经历过多次买卖,可能不知道上几个房主的户口还在,想要联系转出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购房时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户籍迁出相应的违约责任及保证金。

3、共有产权人问题:
       买房时房产证上可能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屋可能属于两人共有(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多人共有(例如兄弟多人继承),如果只与房主签订合同,其余共有产权人并不知情,购房合同可能无效。

      所以购房时应该符合善意取得,这样就算共有产权人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善意取得:(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4、抵押登记问题:
       购买的房屋存在抵押登记,往往会给购房者带来麻烦,最后房子属于谁可能都存在着争议。

      所以购房时应由房主带领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房管所)查询清房屋状态是否存在抵押等不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