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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法律规定:这些物业费可以不交!--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7-0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对于一些小区业主来说可能缴纳物业费是一件很头疼的事,物业服务不怎么样,物业费倒是不少收,每个月还都能弄出点“新名堂”来多收点,每隔几个月就以各种成本增加要求提高物业费,其实这些问题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我们都可以不交。

1、刚收到房时就被物业告知已经欠了几个月的物业费,这种情况下这几个月的物业费是可以拒交的。
因为房屋还未交付前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不是业主。
2、物业未经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大会投票通过的擅自提高物业费的行为,擅自提高的费用也是可以拒交的,但原本的物业费仍需缴纳。
注意:如果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但是超过1/2的业主已经缴纳则有可能被认为业主已经同意提高物业费。
3、物业未经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大会投票通过的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物业的服务是按照之前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擅自增加的项目未通过业主同意,应由物业自行承担。
4、物业服务差并未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的标准,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业服务差,这种情况下我们拒交物业费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物业服务哪里差,没有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的标准。例如:合同中约定服务达到二级标准,但是小区各个门口都未有人站岗,小区垃圾并未定时清理,我们可以在收集这些证据后,要求物业的收费降级或者将服务标准提升为二级服务标准。
物业收费标准:①一级标准:1元/㎡;②二级标准:0.75元/㎡;③三级标准:0.50元/㎡;④四级标准:0.35元/㎡;
每个等级的收费标准都有它相对应的服务标准,可以根据服务标准来确定物业可以达到几级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