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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7-1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借钱容易,要钱难”的说法已经深入人心,甚至有人还编了一句玩笑话“借钱的是爷爷,要钱的是孙子”,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能表明现在借出去的钱多难要回来。

      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种你们可能不太知道的方法来执行回你借出去的钱。

      现在很多人觉得我借钱给有车或者有房的,到时候不还钱就拿房、车抵债,不怕他不给钱。

      但其实这种以房、车抵债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实现。

      以房子为例,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拿到判决书并申请执行,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是很难执行的:
1、房子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共有产权房);
2、房子属于债务人唯一住房。

      而随着国家对女性权利的保护,夫妻婚内购买的住房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导致了想要一房抵债变得困难。

      而你借钱时怕是不能问对方是不是光棍吧?

      其实在面对对方欠钱不还时,我们可以在拿到法院判决但债务人仍拒绝还款时,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法院会通过债务人的社保缴费记录,来确定债务人的工作情况。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债务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扣留其工资,并以此偿还债务。但应注意并不是将债务人所有收入全部扣留偿还,还要为债务人保留生活必须的费用,在执行中法院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储蓄业务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