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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前瞻:电子商务法--王昊
发布时间: 2018-11-2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随着电子商务整体交易额不断上涨,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加。有关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梳理、补充、完善。据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7号,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

      经过第五次会议表决,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截取《电子商务法》的前两条来阐述该法的立法目的和受理范围

      《电子商务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