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先生是北京一工厂的工人,在2017年年初,王先生及部分工人听说加工厂因为经营不善,即将清算结业,厂里的设备也被变卖处理。见此情形,王先生以及他的工友不禁有些担心自己的保障,于是在3月2日当天他们便去跟工厂沟通协商,希望工厂能给员工一个说法,而厂方也向工人们保证3月15日前会有解决方案。之后,王先生他们就放下心来正常上班。但随着时间过去,厂方迟迟没有拿出任何方案给工人们,所以王先生等人在3月16日向劳动部门申诉。但在3月17日晚上,工厂突然关门锁门,跟工人说以后都不用来上班了。第二日厂方告知员工工厂已经停产结业,单方面解除与王先生等工人的劳动关系。包括王先生在内的多名工人无故被厂方解雇,并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所以王先生和其他39名工人决定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
案情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1、王某等12人的入职时间如何认定
2、王某等4人月平均工资如何认定
3、工厂是否应该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17年,北京市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判决内容如下:原告北京加工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13309元予被告王某等40人。
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保存好劳动关系证据
劳动合同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如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员工则要注意保存好工牌、入职登记表、社保卡、押金条等其他可证明劳动关系的一切材料。
2、保存好收入水平证据
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必然涉及月工资收入。证明收入的最好证据为公司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记录单。如果工资为现金发放,则员工平时要注意保存工资条。
3、保存好公司违法辞退证据
一般公司辞退员工之前,都会出现领导谈话或调岗等前兆,此时员工应提高警惕。当面谈话或电话沟通时都可录音,当公司要求员工签某些文件时,切记不要随便签字。此时有些公司会采取逼员工自己辞职的方法,规避法律风险,千万不要因为不能忍受公司的刁难而自己辞职。
4、及时拿起法律武器
可向律师咨询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