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中总有些事是我们没法预料的,比如白发人送黑发人,在悲痛之余,其中的法律知识我们还应该明确。今天小编要跟大家介绍的是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句话告诉了我们代位继承的内容,即被继承人甲的子女乙先于甲死亡时,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丙代替乙来继承甲的遗产。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要发生代位继承需要以下三点同时具备:
一、被继承人甲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子女乙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
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乙没有丧失继承权。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几点:
1.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
2.发生代位继承的人(丙)可以是乙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但不能是乙的继子女。
3.代位继承并不存在辈数的限制,但是无论有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继承,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乙应当分配的份额。
4.当继承人乙在死亡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时,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丙也就丧失了代位继承权。
5.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二十七条,代位继承人丙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曾经对被继承人甲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了解了这些内容,大家就对于代位继承这个陌生的法律术语有了一定的认识了吧,相信大家在今后遇到代位继承的情况时也不至于摸不着头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