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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老人自己写遗嘱,这3个常见问题很容易导致遗嘱无效--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6-2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老人不写遗嘱,孩子们争破头,这大概就是目前遗产继承的现状,随着房产、土地的不断升值,遗产继承纠纷也越来越多,很多老人也意识到不写遗嘱就是给孩子惹麻烦,但是老人们自己写的遗嘱往往会存在很多问题。

一、老人写遗嘱时思维是否清晰

老人立遗嘱时最好可以找到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并且录像,因为这样不光有老人的自书遗嘱,还有录像、见证人可以证明老人在写遗嘱时思维清晰,遗嘱属于老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

二、遗嘱内容

主要体现在老人所写遗嘱意思表示不明确,处置的财产有哪些、处置财产的方式不清晰。比如之前见过的一个遗嘱老人写道“我走之后,我的房子归我大儿子处置”,“我走之后”并不能表达是指老人去世之后,“我的房子”并不能表达是老人的哪处房产,“大儿子”并不能确切地表明是谁,“处置”也不能表明是继承。所以我们可以发现简单的一句话当中会出现很多意思表示不明确的地方,以及没有明确的财产所指。

正确的表达方式应该是“我过世之后,我位于XX市XX区XX镇XX街道XX小区XX楼XX号房产(尽量详细)由我的儿子XXX单独继承”。

三、遗嘱中处置别人财产

主要体现在老人错误地将夫妻共同财产认为是自己的财产,因为夫妻生活多年,大多数财产早已混同,这个时候已经很难说清哪些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了,而老人在遗嘱中通常会写到“我的XX房子由儿子XX继承”,然后房产只有老人的一半,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或是全部无效。

正确的表达方式应该是“XX房子当中属于我的份额有我的儿子XX继承”。

老人、子女注意这些问题,才能保证老人过世后,遗产可以按照老人的意愿进行分配,子女之间减少因为遗嘱产生的矛盾,避免亲人“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