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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去哪里立案,不可不知的法律知识(建议收藏)--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6-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劳动仲裁案件应该到哪里去立案?或者说什么样的劳动争议案件归哪里管?这是劳动仲裁案件启动的基础。

以北京市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原则为例:

1.市、区两级案件管辖划分,主要以用人单位性质和注册资金额度为标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只管辖在城区注册,且注册资金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的劳动争议案件。

2.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根据地理位置有所区别。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区的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管辖。

3.下列情况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1)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区内;

(2)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远郊区县;

(3)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埠。

存在特殊情形的劳动争议案件,按下述原则确定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1)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申请人的,以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作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管辖;(2)外埠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备案地与施工地不在同一区(县)的,在确定管辖时,以施工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3)劳动者先后在工作地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县)的同一单位工作的,在确定管辖时,以其最后工作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