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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临时夫妻”男方意外身亡,女方要求继承遗产,被认定无权利--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6-2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现在在工地上有这样一种现象,出来打工的男女就算是在家有老婆、老公,也会在工地上和别的异性组成“临时夫妻”。吃、住都在一起排解一人在外远离故乡、亲人的孤独寂寞。可这种“临时夫妻”没领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很多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孙胜(化名)在老家通过别人介绍和隔壁村的张某(化名)登记结婚,结婚不到3个月为了生计就出门打工去了。

在工地和另一位异性李某(化名)互相有好感,并且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吃、住、行都在一起,在外人面前俨然一副夫妻的样子。时间不长,李某(化名)就为孙胜(化名)生了一个女儿。

可是“好景不长”,1年后孙胜(化名)在工地施工时不幸被高层坠落的石板砸到了脑袋不治身亡。李某(化名)找到工程方要求领取赔偿金却被拒绝, 因为李某(化名)与孙胜(化名)不属于合法夫妻,所以李某(化名)无权领取赔偿金。

我国自1994年2月起就已经不再认定事实婚姻了,也就是说长期同居关系是无法被认定未事实婚姻(就算是有了孩子也不行),1994年2月后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属于合法夫妻,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力、义务。

所以李某(化名)无权分得孙胜(化名)的赔偿金,但是李某(化名)的女儿是孙胜(化名)的女儿有权分得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