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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不知道就敢找人做担保?当心过期无责任--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7-0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现在大家对于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是比较关心的,知道了自己的权利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主张的话是会“失效”的。但是在担保中,对于担保的期限大家都是比较忽视的,没有想到担保人签个字不就可以了吗。担保是有期限的,切记,过了这个期限,担保人就可以期限已过为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那担保期限是多长?

担保协议中如果约定了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准。

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例如:各方约定2019年6月31日前还款,担保期限未约定,担保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约定不清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比如,担保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就属于是约定不明。

另外,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要在担保期限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连带担保要在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此时担保期限会转化为诉讼时效,也就是最短三年内“有效”,三年内提起诉讼或继续主张权利就可以了。

担保有期限,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