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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其死亡赔偿金可以用来抵债吗?--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9-0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回顾】

王飞(化名)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遂向朋友赵霖(化名)借款50万元,约定一年后连本带利返还。谁料,在钱借到手后的第二个月,王飞在外出时因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对方失手杀死,随后王飞妻子得到侵权方的死亡赔偿金共计100余万元。赵霖得知后,担心自己当初借给王飞的钱收不回来,于是找到王飞的妻子要求要求将王飞的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来进行赔偿。王飞的妻子来向律师咨询,丈夫王飞的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来抵债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见,遗产须符合三个要件:一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二是该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存在,三是该财产属合法财产。而在本案中,死亡赔偿金的赔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且死亡赔偿金是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是基于死者未来收入的丧失而对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不是遗产。因此,赵霖要求王飞的妻子以死亡赔偿金偿还债务,缺乏法律依据。赵霖的债务,可在王飞近亲属继承分割王飞的遗产时要求解决。

此外就赵霖的债权,可否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由王飞妻子来偿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此,如果确定王飞生前所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王飞去世后,可用王飞的遗产来清偿这部分的债务;不足清偿的,王飞妻子还要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