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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写字的老人,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9-1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前些天,一位白发苍苍、精神矍铄的九十多岁的老奶奶来咨询立遗嘱的问题,陪着她来的孙女说,她们去过公证处,因为老人不会写字,而不愿意给她做遗嘱公证,为此来咨询律师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可以立遗嘱。这位老奶奶虽然九十多岁,满头银发,但看着精神非常好,脸色红润、身体板正、口齿清晰、思维清楚,真不像九十多岁的人,顶多七十出头。因为老人家只上过一年私塾,所以只认识很少的字,而且不会写。老人名下有两套房子,是以前老房子拆迁补偿安置的,她本人比较开明,想留个遗嘱,以免她百年的儿孙发生争执。

律师了解她的情况后,给她推荐了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订立遗嘱。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前三种都需要立遗嘱人识字会写字,最后一种是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显然这位老奶奶身体康健,此时立遗嘱不属于紧急情况,所以口头遗嘱明显不适合她。

不过,以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订立现场应有两名见证人,见证人应对立遗嘱人未受任何威胁、胁迫等进行见证,见证人应出现在录音(录像)中;

2、见证人应与遗嘱受益人无任何利益关系,像配偶、子女这些人肯定不行,债权人也不行,可以由立遗嘱人的朋友、邻居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作为见证人;

3、遗嘱内容应清晰明确,由立遗嘱人亲自陈述,例如房屋坐落地址、由何人继承所有等均应陈述清楚;

4、录音(录像)遗嘱应妥善保存,保存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