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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注意事项--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19-09-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自从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以后,中小企业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股权转让事宜。一般来讲,可以分为两种,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与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尤其对于具有较强的人合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有一些事项需要格外注意。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人合性较强,因此现有股东对其他股东拟出让的公司股权具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公司各要素中,股东要素的重要性较突出。首先,股东拟出让股权,应首先通知公司合各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在期限内回复,接受出让条件,则本次股转变为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如果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未作回复,则拟出让股东可以与第三人洽谈股权转让。此时应当留意的是程序上的完整性,即建议拟出让股东或公司董事会在通知回复期限届满后立即召集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拟出让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现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需要注意的是,通行的股权转让协议可以包括如下条款:鉴于条款;定义;股权对价支付方式和时间;转让对价外的安排;股权过户登记等事项;对价支付和股权过户的前提条件;双方的陈述和保证;过渡期安排;利润的分享;违约及补救,等等。

由于股权转让的专业性较强,涉及的细节事项较多,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