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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给女儿全款买了房,如今女儿早逝,房子怎么办?--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19-10-2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前几天有读者留言,说自己遇到了棘手的事,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女儿结婚前,父母给她全款买了房子,不幸的是,女儿出车祸年轻早逝,问这房子该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意思是说呢,该房产该认定为是女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今,女儿去世了,即为她的个人遗产。在实务中,如果女儿立有有效遗嘱,将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那么该遗产就该按照遗嘱继承。

如果未立有遗嘱呢,该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为父母、配偶、子女。分配原则应遵循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当然,对有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也应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