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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即使是亲生子女,这4种形式财产也不能被继承--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19-11-0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房产继承纠纷一直是诉讼中争议不断的话题,在父母去世后,通常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进行顺位继承,其逝者的子女父母以及配偶都享有继承权,但经常引发争论的问题之一就是哪些东西可以继承哪些东西不可以继承,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非逝者财产

最常见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妻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房产留给了女儿,但这套房产实属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一人不能左右该房产整体的归属权,也就是说,女儿只能继承属于母亲的一半的房屋产权。

2、赔偿金

世事无常,有些人死于病灾,而有些人死于意外,对于这部分因事故去世的人,普遍会有赔偿金,赔偿金是赔偿给逝者家属的,不同的关系所赔偿的金额比例也会不同,赔偿金不是遗产,所以不能按照继承一样进行平分。

3、使用权

最常见的比如说农村土地和公租房。虽然农村土地在被征用时有国家赔偿,但这并不能逝者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能够继承的只有在土地上被批准修建的房屋。

4、权利

比如,工伤致残享受津贴的权利、医疗保险的权利、获取养老金的权利、低保补贴的权利等等,这些权利是有收益期限的,最长终身,直至受益人去世,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