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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不幸死亡,生前的债务可以不用偿还吗?--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4-2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相对的有句话怎么讲,人死债消。那么,假如借钱的人突然离世,债权人是不是真的就要不回钱了呢?

从法律角度来谈:
1、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于,借钱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这个钱是否用在整个家庭生活中。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另一方是有义务在一方不幸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偿还债务的。

相对的,如果这个钱并未用在整个家庭生活中,且夫妻另一方可以证明该欠款并不知情。那么,此时,该欠款就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另一方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2、欠债人的遗产有人继承的情况

去世一方留有遗产的情况,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同样继承了其生前债务。不过,继承人只能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义务,继承的遗产不足清偿的,不能执行该继承人个人其他财产。

3、欠债人拥有担保人的情况

如果欠债人拥有担保人,且以上两项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的剩余部分,

如果担保人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