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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工资拆成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可能暗藏这么多猫腻?--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4-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表面看上去发10000和发8000+2000没有区别,但如果这种数字放在劳动合同中来约定工资数额,里面就有不少的猫腻了。
【首先】-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是需要约定工资的,这个时候工资10000和工资8000+绩效就有很大区别了。

绩效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固定工资,会随着业绩、考核成绩等因素变动,这个时候公司想要变动员工的工资可以不用商量。

而如果劳动合同写明工资10000,公司想要变更工资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与你协商的,你不同意一般不能变更。

【其次】-员工都知道公司无理由开除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但对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很多劳动者都不太清楚,是用基本工资计算?还是合同工资?

也正是这一点不清楚会被很多公司利用,降低合同工资试图降低经济补偿基数。但是员工要切记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

【最后】-社保、公积金的缴纳

社保、公积金都是按照工资等比例缴纳的,公司将工资拆成8000+2000就可以按照8000的基数缴纳社保、公积金,降低工资的用工成本,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