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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虐待,继母被判虐待罪,检查人员建议变更抚养权,你怎么看--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8-3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解析】

2015年9月,小欣(化名)的亲生父母老丁(化名)和慧芳(化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其随父亲老丁生活。

同年12月,老丁和比自己小10岁的李娟(化名)再婚。

再婚后,老丁常年在外地打工,11岁的女儿小欣一直与无业在家的继母李娟共同生活。

期间,李娟经常以小欣学习及生活习惯有问题为由多次对其实施殴打,包括小欣咬手指甲等问题,李娟娟都会用衣服撑、挠痒工具等对其实施殴打,忍无可忍的小欣最终离家出走。

小欣被爷爷找回后,经鉴定,头部、四肢等多处软组织挫伤,身体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虐待事件被网络披露后舆论一片哗然,检察院在有关部门的建议下介入,调查发现继母李娟存在长期、多次殴打小欣的行为,涉嫌虐待罪。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可能存在出入,仅供法律研讨)

随后,公安机关以李娟涉嫌虐待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法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娟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禁止被告人李娟再次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宣判后,继母李娟未提起上诉。

随后检察人员联系到小欣生母慧芳并征求她的意见,作为孩子的生母,慧芳表示愿意抚养小欣。

检察人员支持慧芳到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在检察人员的建议下,小欣生母慧芳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诉讼。法庭经过调解,裁定小欣改由生母慧芳抚养,生父老丁给付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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