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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8-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被公司开除都拿不到补偿金,更别说自己辞职了”这可能是大部分劳动者内心的想法,然而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公司提供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劳动合同约定不同;

2.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报酬;

3.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4.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经济补偿金数额】

1.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时长计算,每在该公司工作满1年需要支付1个月的工资补偿,不满1年超过6个月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2.补偿金基数(月工资)如何计算?

补偿金基数既不是员工基本工资也不是合同工资、更不是最低工资,而是员工辞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注意事项】

1.经济补偿金上限

经济补偿金最多补偿12个月,也就是说员工在公司工作超过12年也只能补偿12个月的工资。

2.经济补偿金纳税问题

如果计算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时使用的是税后工资,那么经济补偿金就不需要再次纳税;如果计算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时使用的是税前工资,那么经济补偿金就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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