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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养大兄妹三人,年迈时无一人照顾,如何看待此事?--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11-1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事件分析】

张奶奶(化名)的老公在她20多岁时因病去世,留下三个孩子和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大儿子只有6岁,二女儿才4岁,最小的小儿子更是还在喝奶。

但女子本弱,为母则刚,虽然张奶奶出生农村打小没上过学,但就是靠着每天种地、帮邻居补衣服洗衣服干些杂活,把两个儿子送上高中,只是苦了女儿小学之后就辍学在家帮着母亲干些农活补贴家里。

在小儿子毕业工作后,张奶奶终于扛不住生活的压力倒了下去,医生说由于常年累月的劳累,张奶奶的身体状况很不好,除了有严重的关节炎、颈椎病、心脏也不太好,最好在家好好休息安享晚年,不要再过于劳累了。

于是兄妹三人聚在一起讨论张奶奶养老的问题,三个孩子目前大儿子和二女儿已经结婚,小儿子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也和女朋友住在了一起,两个儿子虽然在大城市打工,但是收入基本等于开销,并且大城市生活节奏快根本没有精力照顾母亲,所以三人决定让二女儿照顾母亲,两个儿子每个月给500元的赡养费。

张奶奶还没在女儿家住几天,女婿就不乐意了,本以为来一个免费的“保姆”,谁知道不仅累活、重活不能干,就连做饭都费劲,自己夫妻两个人照顾小的还得照顾老的,俩儿子给的赡养费还不够医药费,于是和二女儿大吵了一架要把老人赶出去。张奶奶看着女儿、女婿因为自己吵架,无奈之下搬出了女儿家。

之后张奶奶想去大儿子家养老,可是大儿子本身经济压力就很大,和妻子两个人每月要还房贷、车贷,孩子也正是费钱的时候,于是委婉地拒绝了母亲。

张奶奶又想到小儿子和女朋友如胶似漆不好去打扰,最后只能回到农村老家自己生活,最终在去年因病过世。

张奶奶过世后,兄妹三人回到老家商量老家的房子如何分配,这时邻居小王(化名)拿着张奶奶的遗嘱,要求继承张奶奶的遗产,遗嘱当中写到,自己回到明村生活后受到邻居小王的悉心照顾,等我过世后,自己的这套房子就归小王所有。

兄妹三人不同意,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认为】

张奶奶所立“遗嘱”实际为遗赠协议,是张奶奶对于生前财产的合法处置,遗赠协议本身合法有效,所以王奶奶名下的房子由小王继承。

并且根据本村村民证言证明小王对张奶奶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虽然小王并非张奶奶的法定继承人但《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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