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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6-1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是多数夫妻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多数离婚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婚后没收入该不该分财产?婚后买的房子没出一分钱能不能分?继承来的房子离婚时该不该分?等等,每一个问题的答案都可能导致少分几十甚至上百万的财产。

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避免大家在夫妻财产分割上由于不了解而吃了大亏。

【解答时间】

先回答一下自己上面的几个问题:

1.婚后没收入该不该分财产?

该分,婚后没收入但只要为家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也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2.婚后买的房子没出一分钱能不能分?

需要看购房款的出资情况,如果购房款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可以进行分割。

3.继承来的房子离婚时该不该分?

需要看遗嘱当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将房子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如果没有就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

想要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不吃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可以看到基本上一般家庭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绝大多数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商品也应属于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在婚内使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女方并未实际出资,但也拥有该套房产的1/2产权。

【个人财产】

了解了什么能分,接下来我们就需要了解什么不能分,也就是那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以看到除婚前财产之外,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如果不想自己的遗产被女婿/儿媳分走,需要在遗嘱当中加上一句话“我名下的XX套房产由我的儿子/女儿XXX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但其中并不包括名包、名表、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上述奢侈品,离婚时同样需要进行分割,但大多数情况是由双方协商实际由使用者向另一方支付对应费用。

【房产的分割问题】

由于房产在目前家庭财产当中占比较高,并且现在的年轻人一般是由父母出资购买婚房,或父母出首付夫妻还贷购买房产,情况相较于其他财产更为复杂,所以单独就父母出资购房的问题聊一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可以看出父母出资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时间以及房产的登记情况(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说明出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那么就需要看房产的登记情况)都是决定房产归属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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