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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车位物业私自收费,2021法律规定:没有业主授权收费违法--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6-2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近年来,小区车位的归属问题,成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主要矛盾之一,并且越来越多的小区业主开始关注到小区车位的收费问题,自己买的房还交了公摊面积的钱,可在使用小区公共停车位时却还需要缴纳停车费。

这时,业主心中不免冒出几个问题:1.小区车位到底该归谁?2.物业凭什么收取停车费?3.收上来的钱用来做了什么?而这几个问题相信大家看了下面的文章就会有答案。

【小区车位】

首先,需要告诉广大业主一般情况小区车位不属于业主购买的公摊面积。而小区车位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三种:1.产权车位;2.公共车位;3.人防车位

1.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可以简单理解为和房产一样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车位,产权车位在商品房销售之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通过销售、出租、附赠等方式进行处置,但需要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

这部分车位是否收费,需要由实际产权人决定,物业无权擅自收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公共车位

法律上并没有小区公共车位的概念,大多数业主理解的公共车位是指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车位,根据这个概念以下三种车位应属于“公共车位”:

(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法律规定的应为业主保留的车位;

前两年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南京车位案,最终判决结果:小区29个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中就包括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等地超规划建设的23个车位,以及南京市《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的、应为业主保留的最少6个车位。

当然地区不同地方性的法规肯定也存在区别,所以这类车位需要查询自己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

(3)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承诺赠与业主的车位;

有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前来购房,可能会将部分车位作为小区配套设施赠与全体业主,这部车位也应属于“公共车位”。

小区“公共车位”既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是否收取停车费也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决定是否收取停车费。

3.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想必大家了解得比较少,因为其实从实用性来说人防车位和普通车位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人防车位属于城市人防工程的一部分,战时国家可强制征用,上图中的大铁门就是人防车位的标志之一。

至于人防车位的归属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主流观点有两种:(1)人防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2)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

虽然归属权没有定论,但人防车位的管理权一般是归开发商所有,人防车位虽然不能进行买卖,但开发商可以决定是否将人防车位出租。

【结语】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物业并没有小区车位的所有权,所以在未经产权人、所有人、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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