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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律规定:下面这4种情况,业主可拒缴物业费了!别吃亏了--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6-2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近年来,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其根本原因在于物业的收费高、不作为,并且物业员工大多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好像他们才是小区的主人,而业主面对这种情况似乎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只能是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议”。

但最终结果多数是以业主的败诉而告终,并且有些时候除了补交物业费外,甚至还需要缴纳滞纳金,今天就给大家说说什么情况下拒交物业费属于合法行为。

【拒交物业费的4种情况】

1.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不符、不达标

我们在接受物业服务之前都需要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新房一般是延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服务合同》当中就约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以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所以如果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或者未达标合同当中约定的标准,业主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拒交物业费。

注意:这里拒交的物业费指的是与《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不符或未达到标准的服务项目的物业费,而非全部的物业费。

2.物业未通过业主投票同意擅自增加物业费或擅自增加服务项目

由于物业公司需要承担小区的一部分管理职责,所以物业公司会被业主授权获得一定的小区管理权限,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可以擅自增加物业费或增加服务项目,否则业主可拒交增加的物业费以及新增的服务项目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增加物业费或增加收费项目需要通过全体业主投票同意,并需要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3.物业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物业收费除了受到物价局的监管外,部分地区还出台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物业服务级别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

例如:《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当中规定,本次公布的全市最高指导价:一级2.70元/平方米·月、二级2.35元/平方米·月、三级2.00元/平方米·月、四级1.65元/平方米·月、五级1.30元/平方米·月,详见《佛山市物业服务级别和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没有达到该级别全部内容的,应当执行低一级别的收费标准。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收费按不高于所在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执行,人防车位可参照执行。

超过该标准的收费业主可以拒交。

4.刚过户的新房要求补交之前的物业费

业主在收房之前,房子属于开发商所有,也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在收房前的物业费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而非业主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结论】

在发生物业纠纷时,业主首先要做的就是固定、收集证据,并在合法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多数业主在物业纠纷当中败诉的原因也往往是这两点,1.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2.超出合法范围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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