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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留下两套房产,却被叔叔分走一套,原因竟是奶奶“偏心”--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7-1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很多人对于继承都存在一个误区,就是认为遗产只能由父母、妻儿继承,而在司法实践当中,被亲戚继承了遗产的案子比比皆是,有些可能前两天还在一起吃饭、喝酒的亲戚,今天就打着分财产的旗号走进了你的房子。

在金钱面前人性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毕竟动动手指就能拿到自己工作几年、十几年才能获得的财富,又有多少人能不动心呢?

【事件回顾】

小王今年19岁,3年前小王的父母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生了车祸,夫妻二人当场死亡,父母过世后小王就被奶奶接到家中,和奶奶、叔叔(小王父亲的亲弟弟)一起生活。

小王的父亲兄弟两人,但由于小王的叔叔王先生属于老来得子,不仅爷爷、奶奶十分疼爱,就连小王的父亲对这个弟弟也十分照顾。

而在一家人的疼爱下长大的王先生从小就不学无术,长大后更是整天游手好闲没个正经工作,每次小王父亲给介绍工作,不是嫌工作太累就是嫌领导事多,总是干不了几天就辞职不干了,所以直到现在还和母亲住在一起。

小王的父亲过世后没多久,奶奶就因伤心过度住进了医院,再加上奶奶本就年事已高,住院半年后就撒手人寰了。

小王成年后就搬回了自己家中,虽然还在上学但有父母的存款和赔偿金,小王的生活和学习开支倒也不是问题,搬出奶奶家后小王和叔叔也很少联系。

直到一天王先生上门亲自找到小王,让小王没想到的是叔叔这次上门来访,居然是奔着自己父亲的遗产来的。

寒暄过后,王先生边说边拿出了一份遗嘱:这是你奶奶留下的遗嘱,她把自己的遗产全都留给了我,前段时间为了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我特意去找了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像咱们家这种情况还比较复杂,因为哥哥在母亲之前去世,所以对于你父亲的遗产我也有一定的继承权,存款这些小钱我可以不要,但房子咱们得分一分。

小王的父母过世后给小王留下了两套房产和30万的存款,其中一套是小王父亲结婚前在公司附近购买的房子,只有50多平米现在大概值150万,另一套是小王父母有了小王后共同购买的房子,有120平现在价值400万左右。

对于叔叔的说法小王自然是不信的,自己父亲的财产凭什么要分给叔叔,自己现在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按理说所有的遗产都应该是自己的。

两人由于无法协商一致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可让小王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自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最终,通过法院的调解,小王父母留下的价值150万的小房子归叔叔王先生所有,小王父母留下的120平的房子和存款归小王所有。

【事件分析】

大家对于王先生能够继承小王父亲遗产这件事可能都不太理解,毕竟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王)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王先生)应该不发生继承才对。

但实际上,小王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止小王一个人,还有小王的奶奶,虽然在遗产继承时小王的奶奶已经过世,但并不妨碍奶奶获得这部分财产的继承权,并且当奶奶过世后,这部分会变为奶奶的遗产被继承,而奶奶在生前留下了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小儿子王先生,所以王先生就获得了哥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这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转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至于为什么150万的小房子归王先生,400万的房子和存款归小王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但和法律规定的相差并不远。

这两套房子以及存款的继承应该分开来看,价值150万的小房子是小王的父亲在婚前购买,应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而价值400万的大房子是小王的父母在婚后购买,和存款一样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价值150万的小房子全部属于小王父亲的遗产,而价值400万的大房子和存款只有其中的一半属于小王父亲的遗产,也就是200万的房产份额和15万的存款。

而这部分遗产应由小王和奶奶共同继承,奶奶又留下了遗嘱将财产留给王先生,所以最终这部分遗产应由小王和叔叔王先生共同继承,每个人的继承份额=(150+200+15)÷2=182.5万元,而经过协商王先生放弃了一定的财产份额,只要了价值150万的一套房子。

其实,小王家的遗产继承并非到此结束,虽然小王的奶奶留下遗嘱将遗产都留给了王先生,但奶奶能够决定的只有自己的遗产,而小王的爷爷虽然早已过世,但其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并不能将小王爷爷的遗产全部算作奶奶的财产。

由于小王的爷爷在去世后并未留有遗嘱,所以小王爷爷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也就是由小王的父亲、小王的奶奶、和小王的叔叔共同继承,而小王可以代位继承自己父亲的继承份额。

也就是说小王同样可以继承爷爷的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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