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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长期不回家,年轻妻子独守空房,起诉“空床费”终获支持--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7-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事件回顾】

王先生和妻子苏女士经朋友介绍相识,第一次见面两人就互生好感,之后两人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从朋友发展为情侣再到夫妻,让朋友们好不羡慕。

但由于婚前缺乏深入的了解,两人在婚后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可两人又都是火爆脾气,谁也不愿先退一步,最后弄得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

王先生厌倦了和妻子“无休止”的争吵,索性找了个项目上线需要加班的理由,住进了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留下妻子一人独守空房。

每天回家看着空荡荡的房子,苏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又不肯服软的她想出了一个办法,苏女士告诉王先生不回家可以,但是每天要给自己200块“空床费”,弥补自己的精神损失。

本以为丈夫会乖乖就范的苏女士没想到,一听这话王先生二话不说直接拿出了5000块钱,预交了1个月的“空床费”。

而自此以后夫妻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加雪上加霜,半年后,无法忍受现状的苏女士选择了离婚,并且拿出了王先生因未支付“空床费”给自己写下的6000元的欠条,要求王先生支付该笔费用。

王先生表示“空床费”属于苏女士强迫自己缴纳的费用,自己只是为了避免和其争吵才签下的欠条,两人之间并无实际的借贷关系,要求法院驳回苏女士的该项请求。

最终,法院认为“空床费”是王先生未尽夫妻间的陪伴义务而给苏女士的补偿费用,并且两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支持了苏女士的诉讼请求。

【事件分析】

可能大家对于“空床费”都是闻所未闻,但实际上根据我国《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失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而互相陪伴也属于夫妻间义务的一种。

并且王先生与苏女士之间对于“空床费”的约定虽然是口头协议,但从王先生签署欠条、多次支付“空床费”的行为来看,王先生对自己承担的不利后果是清楚的,且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不存在强迫、欺诈、胁迫等情形。

而欠条也是王先生自愿签订的,虽然两人属于夫妻关系,但身份权与财产权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两项权利,夫妻之间存在的债务债权关系也同样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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