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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弟魔”卖房替弟弟还债,却没想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无权出售--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8-0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俗话说得好“嫁人别嫁妈宝男,娶妻别娶扶弟魔”,“扶弟魔”指那些不顾自己家庭的情况对弟弟无条件的“付出”的女人,一句“他是我弟弟,我帮他不是应该的”说的理直气壮,但她们往往是在吸老公家的血,来“哺育”自己的弟弟。

【事件回顾】

王先生和妻子苏女士结婚7年,有一个4岁的女儿,可最近两人却闹起了离婚。

这事的起因还得从苏女士的家庭说起,苏女士的父母都是农村人家里不是很富裕,高中毕业后由于出不起学费苏小姐只能辍学外出打工。

苏小姐还有一个比她小8岁的弟弟,小时候父母忙基本上都是苏小姐照顾着弟弟,所以虽然俩人年龄相差不少但感情很好,苏小姐工作后每个月除了给父母钱外,还会给弟弟几百块的生活费。

可苏女士的这个弟弟并不争气,从小就不学无术,高中毕业后连三本都没有考上,最后还是家里花了不少钱上了个大专。毕业后,也没有个正经工作,每天就和一群狐朋狗友满处逛荡,每个月还要向苏女士要2、3千块生活费度日。

虽然王先生一直知道妻子经常给小舅子打钱,但苏女士用的都是自己的工资很少向自己开口,并且毕竟是亲弟弟王先生为了家庭的稳定最多也就是偶尔抱怨两句。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苏女士的弟弟染上了赌博,频繁地和苏女士借钱,起初借的也不多就3、4千块并且偶尔也能还上,可慢慢苏女士的弟弟越借越多。

苏女士的工资渐渐承担不起弟弟的债务,只好向丈夫开口,两人因此没少吵架,可每次吵架都以苏女士的一句“他是我弟弟啊,我不帮他谁帮他”结尾。

最后,实在受不了的王先生索性和妻子财务分开,可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苏女士居然偷拿自己的银行卡给弟弟转账,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20万块钱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被挥霍一空。

而苏女士为了给弟弟还债,甚至想把从父母那继承的房子给卖了,这套房子本是留给女儿上学准备的,虽然房子不大但位置很好,这让王先生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于是向苏女士摊牌要卖房先离婚。

可苏女士却仍不悔改,坚持要卖房给弟弟还债,忍无可忍的王先生选择了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分割苏女士继承的这套房产。

【事件分析】

王先生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苏女士继承的房产是否有王先生一半?王先生能够及时止损?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由于苏女士的父母过世时并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套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的房产份额属于王先生。

【结语】

亲戚之间互相帮扶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也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帮助别人,毕竟自己家的日子还要过,而“扶弟魔”往往把自己的原生家庭、自己的弟弟放在第一位,不顾自己家庭的“死活”无条件的付出,这才是问题的真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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