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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小区封闭,隔离期间被公司强制算作年假,这事你怎么看?--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8-1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事件回顾】

今年年初,张小姐所在的小区由于疫情原因被封闭隔离,小区所有住户都被要求居家隔离,张小姐也因此无法外出上班。

无奈之下,张小姐只好与公司领导沟通希望可以在家办公,但由于张小姐工作性质的原因,很多工作无法在家中完成,最后公司领导商议决定,隔离期间公司正常支付张小姐薪水,但张小姐的休假天数优先由未休的年假进行抵扣。

收到公司的通知后,张小姐表示自己受疫情影响居家隔离,属于不可抗力,并且自己也提出了居家办公的方式弥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甚至自己可以接受公司按照80%的比例发放工资,但不能接受公司目前的处理办法,张小姐决定何时休年假是自己的合法权利,公司无权强制自己休年假。

小区封闭隔离结束后,张小姐多次提出年假申请,但都被公司以无未休年假为由拒绝了,一气之下张小姐索性不管领导是否批准强行休了3天年假,并且在休假期间将手机设置了免打扰。

让张小姐没想到的是,3天假期结束后回到公司,自己竟然被公司以多次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了,并且自己工位上的私人物品都已经被收拾好了。

张小姐不满公司开除的决定,张小姐最终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自己6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及1个月的代通知金。

【事件分析】

1.由于疫情被隔离公司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员工休年假?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16. 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或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劳动者以未经过协商一致或未考虑本人意愿为由,主张已休的年休假无效,并要求相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是否支持?

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当年(或跨1个年度)具体休带薪年休假的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未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决定如何安排休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同理,故对劳动者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所以虽然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公司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安排员工休年假,像张小姐这种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张小姐先休年假的行为并不违法。

2.公司开除张小姐是否合法?

既然在疫情隔离期间,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优先休年假,那么张小姐复工后确实已经没有未休的年假了,所以公司领导不批张小姐的年假申请并没有问题,而张小姐在这种情况下强行休年假,并且将手机调成免打扰的做法,确实符合旷工的情形。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当中,确有规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且张小姐也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上签字进行过确认,那么公司开除张小姐就属于合理、合法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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