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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承诺“跳得多返得多”,男子为省钱跳绳302下猝死,索赔150万--王佳楠
发布时间: 2017-12-25来源:东友律师 浏览:
 
【案情】
前不久,孙先生和妻子到南京某家居店购买家装材料。在选好材料、商讨好价格之后,夫妇俩被告知店内正在举办“跳绳强心公益挑战赛”的活动,该活动宣称“跳得多、返得多”,依据消费者单次跳绳数量来决定优惠力度。
孙先生跃跃欲试,参加了跳绳优惠活动。
然而,当一旁计数的导购员数到第302个时,孙先生突然趴在收银台上,没了反应。
店内没有人员对他进行急救,只是拨打了120。1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此时孙先生的心跳已经停止。随后,孙先生被送往医院次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孙先生在医院不治身亡。
事发后,孙先生的家人索赔150万元。但是,这一主张遭到店铺拒绝。双方就赔偿问题与店铺协商两次,仍未达成一致。店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宣称只能赔偿家属3万元。因为协商未果,家属一纸诉状将店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侵权损害赔偿150万。
事发后,店门外仍然放着多个跳绳促销活动的广告牌,“心跳起来,跳得多返得多”字样十分醒目。在店铺门厅的桌子上,却多了一个告示,内容是提醒患有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等疾病的患者慎重参加活动,店家也承认是事发后才放出来,但店家声称:“店铺多年来一直举办跳绳的活动,这次纯粹是意外事件,未来也会继续举办跳绳的促销活动。”
【律师分析】
判断商家是否需要以及需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这就要先认定店家是否侵权,侵权必须同时具备侵权行为、过错、有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条件,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在本案中,商家应该提醒参与人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活动,就像游乐园中的蹦极等危险的游乐设施,通常会要求没有心脏病、冠心病、胆大的游客参加一样,本案中商家如果未尽提醒义务,可能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理由,但是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本案中要求商家承担150万赔偿金是不太可能的,如果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侵权,很可能是依据公平正义象征性的要求商家进行一定的赔偿。

文丨王佳楠 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