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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丨未成年人能当房主吗?--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6-11-2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父母为孩子购房时,如果家长选择一次性付款,则可在产权人一栏直接填写孩子(未成年)的姓名,孩子便成为独立业主。而未成年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屋产权登记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但如果家长选择按揭,则未成年子女不能成为独立的产权人,房产只能是家长和未成年子女的共有产权。另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和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这也意味着,一旦以未成年人名义购买房屋,父母就不能对此房随意处理,除此之外,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还牵涉到诸多其他法律问题,在操作前最好与律师当面咨询和沟通。